借阅服务

凡持有福建省图书馆读者证的读者,根据不同额度的借书押金,可享受相应的文献借阅服务。

一、外借期限

1.书刊借期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2次,借期从续借成功当天算起,仍为30天;

2.光盘借期为30天,不可续借。

二、借还方式

到馆自助办理或者人工办理借还手续。

温馨提示:借书前请仔细检查所借书刊、光盘,如有缺页或破损,请向工作人员说明。借书后请认真核对打印清单上的书名、条码号及实际借书数量,并保管好清单,以便日后核实。

三、续借方式

⒈到馆自助办理或者人工办理续借手续;

⒉电话续借:24小时语音电话 0591-87508732、0591-87508667;

⒊网上续借:登录福建省图书馆网站http://www.fjlib.net,进入“我的图书馆”;

⒋微信续借:关注“福建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大厅”。

如有下列情况,图书将不能续借:所借图书被其他读者预约;有逾期未还文献;读者证号、密码或图书条码号输入不正确等。

四、图书预约

1.图书处于借出状态时可进行预约;

2.每人每次可预约1册图书;

3.预约图书归还后,通知预约读者到馆借阅,并保留7天优先借阅权限

4.可通过图书馆服务台、福建省图书馆网站、福建省图书馆微信公众号办理预约手续。

五、逾期

文献逾期暂停外借权限,待全部文献归还后方可再借。

六、遗失、损毁

遗失、损毁外借文献,须以完好无损的相同版本的文献资料抵赔,否则按以下标准赔偿:

.期刊:按原价赔偿。

.视听文献:损坏或遗失整套光盘中的一张或数张,按全套光盘原价赔偿。

.图书:

1)当年内出版的,按文献原价赔偿。

2)10年内(不含10年)出版的,按文献原价的2倍赔偿。

3)10年~20年内(不含20年)出版的,按文献原价的5倍赔偿。

4)20年前出版的,自第20年起,按文献原价的5倍赔偿并每提前一年增加50元赔偿

5)特殊情形:

未标明价格的文献,参照同类文献价格后,按上述规定赔偿。成套多卷本文献不能单册购买的,遗失其中1册或数册,以全套价格赔偿,赔偿时不得索取其他卷册。每册有单价,且复本较多,按单册价格计赔。

对无法确定出版年代的文献,由图书馆组织专家鉴定,根据鉴定意见处理赔偿。

 

 

福建省图书馆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