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古籍保护工作,开展全省古籍普查,建立全省珍贵古籍名录,2008年8月27日在福州召开了“福建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福建省文化厅厅长宋闽旺、副厅长陈朱,省民族宗教厅副厅长雷斌、省委党史办副主任叶建中、省档案局副局长林真、省文物局局长郑国珍等领导出席了会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族宗教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党史办、省档案局、省体育局、省文物局等古籍保护工作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联络员,各设区市文化局分管局长、社文科长和公共图书馆馆长,福建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福建省委党校等高校图书馆馆长,鼓山涌泉寺、宁德支提寺、泉州开元寺等重点宗教单位领导,省博物院、省艺术研究院等相关文化单位负责人以及省文化厅社文处、省图书馆和省古籍保护中心领导等共80多人参加了会议。
福建省文化厅厅长宋闽旺在会上作了《精心部署,明确思路,全面推进福建省古籍保护工作》的主题报告。宋闽旺厅长指出,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站在传承中华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站在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的高度,站在繁荣文化事业、增强国家软实力的高度,充分认识古籍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古籍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国办和省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全省的古籍保护工作。
宋厅长指出,我省当前应主要做好的工作,一是全面开展普查工作,由省文化厅承当全省普查工作的组织与统筹落实,福建省古籍保护中心具体负责普查的实施工作;二是全面建立国家和福建省珍贵古籍名录;三是命名全国和福建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四是加强古籍保护队伍建设,培养人才,通过全省性的古籍普查培训工作,建立一支适应我省古籍保护工作需要的古籍人才队伍;五是积极做好珍贵古籍修复工作,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抓好珍稀濒危古籍的修复;六是积极利用古籍保护成果等。为做好以上工作,他要求各级文化部门要加强领导,建立有效的古籍保护工作协调机制;要争取各级财政对古籍保护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加大古籍保护资金投入;要加强管理,切实保障古籍的安全;要按照规范标准开展工作,促进古籍保护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会上,福建省图书馆党总支书记兼副馆长谢水顺同志传达了“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精神,汇报了省古籍保护中心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提出了我省贯彻全国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对我省今明两年的古籍保护和普查工作进行了具体布置。
会议期间,代表们还分组对我省古籍保护工作和省文化厅提出的“福建省古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福建省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暂行办法”、“福建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讨论,代表们对我省古籍保护工作提出了许多积极的、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分组讨论后,省图书馆馆长郑一仙同志在大会上做了发言,就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了几个要抓的关键词,即:“古籍普查”、“申报”(珍贵古籍名录的申报、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和古籍修复中心的申报),并就代表们关心的几个热点,如省级标准的修订、古籍托管等问题交换了看法。省民宗厅副厅长雷斌也就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全省的寺院情况以及全省古籍工作开展的难点和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并对具体的全省古籍普查实施方案提出了中肯的修改意见。 最后,由省文化厅副厅长陈朱同志做会议总结。他要求参会代表按照国办、省府办《意见》精神和本次会议的要求,认真学习,积极贯彻。一是认清形势,知难而上,全面推进我省古籍保护工作。二是突出重点,积极做好古籍普查和申报的组织工作。首先要先摸清家底;其次要抓培训,把普查队伍整合起来,在此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做好我省第二批国家重点古籍名录和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三是务求实效,积极推动古籍保护机制建设。为此要做好制度层面的建设工作,做好加强协作的工作,做好建立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机制的工作,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的工作,做好建立完善激励奖惩机制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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