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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组织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2010-02-22

   根据《文化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通知》(办社图函【2008】488号),福建省图书馆、福建省古籍保护中心受省文化厅的委托,在全省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二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组织工作。11月3日,省古籍保护中心就开始向全省有条件申报的各古籍收藏单位进行动员和布置。12月5日起,省中心组织中心专业工作人员,对各地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并及时将处理意见反馈给申报单位。各申报单位经过几轮的反复修改、并经中心反馈意见后,将比较成熟的申报表正式提交省中心。
   在本次申报工作中,我省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共有省图书馆、厦门市图书馆、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厦门大学图书馆、中共省委党校图书馆、泉州市图书馆、莆田市图书馆、建瓯市图书馆8家单位申报,申报数量154种;同时有厦门大学图书馆、福建师范大学图书馆两家申报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我省本次申报数量偏少,主要是各古籍收藏单位开展工作时间偏紧,全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8月底召开,一个多月的时间来不及进行古籍的整理和定级,且很多单位缺乏必要的设备(主要是高性能的数码拍摄设备),以及从事古籍整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偏少。不过有理由相信,通过各地贯彻和落实全省古籍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再通过此次申报工作的发动和宣传,以后会有更多的收藏单位会陆续加入到后续批次的申报工作中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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