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定位

2011-09-02 11:49     字号: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定位

林金平(同安区图书馆 福建厦门 361012

 

   探讨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定位,即政府信息的查阅场所、政府信息资源的深度加工者、政府信息素养的培养者,同时指出公共图书馆如何更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关键词 政府信息公开  公共图书馆  政府信息服务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在我国,政府信息作为一种宝贵的信息资源,大到国事,小至民生,范围极广,影响极深,因而受到广泛的关注。美国联邦政府的《信息资源管理政策》指出:“政府信息是宝贵的国家资源,它为公众提供了了解政府、社会和经济历史发展、现状和未来前景的知识,是确保政府责任感、管理政府运作、维持经济健康发展的手段”。1政府信息资源的这种重要价值,使得政府信息资源的公开成为摆在各国政府及相关组织机构面前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为公益性文化信息机构,公共图书馆是公众获取信息的重要窗口,其中也理所当然地包含各种各样的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进程中,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定位值得我们关注。

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现状

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 将其在进行公共管理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者拥有的信息, 主动或依申请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的利益相关者公开。自1766年瑞典最早建立该制度以来, 目前全世界至少有60多个国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律。[2]随着我国政府信息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公开的状况较之以前有了明显改善,全国已有80%以上的各级政府建立网络并开放访问,方便社会大众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我国信息公开的法律规定也在逐步完善,目前我国香港和广州、上海、北京、江苏等地区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以确保公众对政府信息资源的获取权。

然而,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的总体现状并不尽如人意。在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绝大多数信息掌握在政府管理机构和大型国企手中,公众很难通过正常途径获取这些信息。事实上,大量该公开的政府信息没能公开,该保密的信息也没有保住,造成大量政府信息资源的闲置和浪费,远远不能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公众对政府信息资源的需求。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政府信息化程度仍然不高,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效率;并且缺乏完善的法律体系及监督和组织制度的保障;缺乏权威的协调机构,各自为政的现象比较严重。这些政府信息公开进程中存在的问题,给我国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带来了很大不便。

二、公共图书馆与政府信息公开

200851国务院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关于“公开方式和程序”的第16 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条例》的颁布在我国图书馆界引起了广泛关注,可以说,“以此为标志,公共图书馆被纳入了我国政府信息公开体系,成为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的‘新元素’”。[5]这不仅明确了政府行政机关向公共图书馆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法定义务,也奠定了我国公共图书馆作为公民获取政府信息通道的法定地位。

 应该说,公共图书馆与政府信息公开早有天然的联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公共图书馆宣言》开宗明义宣告:公共图书馆作为人们寻求知识的渠道,为个人和社会群体进行终身教育、自主决策和文化发展提供基本条件。其所列举的公共图书馆服务12项使命就包括“保证市民获取各种社区信息”、“为地方企业、社会群体提供充足的信息服务”。20世纪下半叶开始在世界范围内迅速推进的以政府信息公开为重要标志的政务透明化进程,目的在于保障全体社会成员获取信息权利的实现,保障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二者的天然联系,决定了将公共图书馆建设成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公共接入点”,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必然要求。[6]

对公共图书馆而言,政府信息公开既是机遇,更是挑战。《条例》的施行赋予公共图书馆作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社会职责,使图书馆与日渐信息化和网络化的现代社会联系更加密切,成为现代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有学者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是公共图书馆拓展服务领域的机遇,是公共图书馆扩大社会影响的机遇,是公共图书馆提升政府重视程度的机遇,也是公共图书馆改善服务条件的机遇。[7]值得高兴的是, 《条例》颁布以来,我国各级各地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福建省政府于20087月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认真做好省直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08]142号),明确规定送交单位的责任、送交内容、送交形式、送交办法、送交时间等具体措施;并规范送交手续,统一送交的表格;要求各单位应将送交政府信息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程序,应专人负责。[8]国内一些图书馆也紧跟政府信息公开步伐,在馆内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题阅览室、专题陈列区,提供政府公开信息的检索、咨询服务,提供电子政务应用项目的利用帮助或建设政府信息专题数据库等。

然而,应该清醒地看到,对我国公共图书馆来说,目前政府信息服务依旧是一项新业务,在开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首先是观念上的挑战。具体表现为有相当数量公共图书馆对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对拓展和深化该项服务的方式和方法比较陌生,对国外图书馆长期积累形成的成功经验了解不多,[9]在开展政府信息服务时倾向于消极应对。其次是基础设施不到位。尽管《条例》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该为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服务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然而在实际落实的过程中,除了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公共图书馆外,许多原本经费和人力不足的公共图书馆并未获得专项经费来开辟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该项服务的人员配备上更是难以做到专人负责。再次是政府信息获取和组织整理面临困难。鉴于目前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本身存在的一些问题,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资源的获取过程中往往缺乏保障,未能及时、完整地获取那些真正关乎民生利益的政府信息资源。同时由于政府信息数量巨大、种类繁多、更新快,大部分都是未经加工的一次文献,如何对这些资源进行二次加工以方便社会公众查找利用,对于很多图书馆来说是一个难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中公共图书馆的服务定位

那么在政府信息公开体系中,公共图书馆应如何自我定位呢?笔者认为,公共图书馆应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它的定位不应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政府信息陈列场所,而应该是为公众提供深层次政府信息服务的机构。国外公共图书馆在这方面的经验值得借鉴。根据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信息学院20072月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图书馆员近年来经常扮演的一个角色,就是帮助人们填写政府机构在网上发布的各种表格,有超过95%的用户曾经求助于图书馆帮助填写税务表格,87%的用户求助于图书馆帮助填写社会福利申请表,“图书馆员无意中成了这方面的专家”,而政府机关、政策制定者和官方文件也都建议人们利用图书馆获取、填写和提交电子政务表格。对于那些没有计算机和互联网接入条件的人们来说,公共图书馆在政府信息获取方面的作用尤其重要。[10]可见,正是图书馆所提供的细致周到的服务才让人们纷纷走进图书馆,利用图书馆获取政府信息资源。

1、公共图书馆是政府信息的查阅场所

根据《条例》第16条规定,公共图书馆与档案馆一起被确定为政府信息查阅场所。作为获取政府信息的渠道之一,公共图书馆应积极主动地接受政府所提供的信息,确保在第一时间将其公之于众,方便社会公众的查阅。与此同时,加强沟通和协调,建立政府信息及时完整进入公共图书馆的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使公众能方便快捷地获取各方面的信息。

2、公共图书馆是政府信息资源的深度加工者

信息只有经过组织整理才能被有效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海量的政府信息资源是否经过科学的组织整理。公共图书馆应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对接受和收集的政府信息进行专业化的整理、组织、揭示、检索,并长期保存以方便公众利用。公共图书馆对政府信息深度揭示的主要工作包括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分类体系;对政府信息作出深度标引,设计多途径多角度的索引方式,形成方便检索的政府信息平台或数据库。

3、公共图书馆是政府信息素养的培养者

近年来,我国诸多政府网站纷纷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然而根据调查显示,在访问过政府网站的25.4%的网民中,只有2.5%的人利用过电子政务等项目办理过申请、注册、登记、审批等事项。[11]可见我国电子政务的普及和利用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公共图书馆作为民众获取公共信息的重要窗口,服务对象类型广泛,其中有些读者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不懂得上网查找信息资源。在政府信息服务普遍均等的趋势下,公共图书馆应该对这类读者提供最大的方便,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馆员还应对他们进行检索信息资源的专门培训,指导他们方便快捷地获取利用政府信息。

四、如何更好地开展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1、转变传统观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目前有相当数量的公共图书馆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意义和作用认识不足,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工作积极性不高。笔者认为,公共图书馆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已是一种趋势,与其被动应付,不如主动完善。在开展服务过程中虽然会遇到诸多问题,但如果能够主动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联系,落实相关经费和设备,探索如何快速、有效、全面地获取政府信息,科学地进行分类标引,提供多途径检索方法,那么我国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的状况一定会有可喜的变化。

2、加强宣传,让民众了解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

与档案馆不同,公共图书馆的开放性、公益性已经被广大市民所认识。但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民众对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了解和利用状况依然不容乐观。一方面,受长期以来我国官本位思想的影响,民众对政府信息公开依然持观望态度;另一方面,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着形式化的问题,民众查阅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对此,公共图书馆应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宣传力度,有条件的还可联合政府部门,通过网络、电视、报纸、广播、专题讲座等形式对民众进行宣传,转变其一直以来认为公共图书馆只提供图书报刊借阅服务的传统观念。

3、对工作人员开展相关培训

当前,有相当数量的公共图书馆对如何开展政府信息服务依然十分陌生,因此有必要对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①政府部门的设置及各自职能;②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特别是对建设政府信息导航、根据用户特点提供个性化服务、延伸服务、帮助用户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等方面的培训。培训可以以授课或讲座的方式开展,也可以通过参加相关机构组织的培训班等方式进行。[12]

五、结语

总之,随着我国政府信息公开进程的不断深化,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将受到业界同仁、政府部门和社会大众越来越多的关注。在新的信息环境下,《条例》的颁布给公共图书馆带来了机遇与挑战,唯有对自身的服务准确定位,转变传统观念,变被动为主动,同时加强政府信息服务宣传和馆员培训,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才能取得更好的实效。

参考文献

1 罗曼.信息政策[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5:242.

2张明杰.开放的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法律制度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3 牛琳琳,黄洁清.我国政府信息资源公共获取策略研究[J].图书与情报,2008(2):25-28.

4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EB/OL].[2011-02-18].http://

www.gov.cn/zwgk/2007-04/24/content_592937.htm.

5 李国新.推进和深化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J].图书馆建设,2010(1):1.

6,9,10,11 李国新,于良芝,徐珊.公共图书馆与政府信息公开[J].中国图书馆学报,2008(3):41-46.

7 王志庚,陈力.我国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整合服务的方向与策略[J].图书馆建设,2010(1):2-8.

8 杨瑞英.构建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体系的思考[J].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8):

167-170.

10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20081).[2011-02-19].http://

www.cnnic.net

12 谢欢.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现状及措施研究——基于江苏省公共图书馆政府信息服务的调研[J].图书馆建设,2010(3):86-92.

 

林金平 厦门市同安区图书馆助理馆员。

(收稿日期:2011-03-16。龚永年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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