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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闽粤客家人内迁对秦巴山区的开发

创建日期:2014-08-05 |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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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巴山区是我国南北过渡的中间地带,是川、陕、鄂三省边境从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一个庞大山地。它位于长江、黄河两大水系之间的秦岭、巴山之间,北与关中以秦岭为界,西与甘肃接壤,东与河南相邻,南与四川、湖北毗连,总面积约71171平方公里①

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特殊的地域文化特色。从远古时期一直到近代,这一地区始终在人口的不断迁徙运动中起伏跌宕。尤其是明、清两代,秦巴山区成为以湖广、闽粤为主体的全国性大移民的焦点,一场跨世纪的移民运动猛烈冲击着这块古老而神奇的土地,各种地域文化在这里碰撞、融合、交叠、深淀和重新排列组合,使之呈现出一种奇异的文化现象—华夏文化的各个板块在这里交相辉映的多元化特色。

明初,为了抚治战乱,恢复和发展生产,朱元璋采用移民垦荒和屯田的办法调剂人力之足。其移民的原则“是把农民从窄乡移到宽乡,从人多地少的地方移到人少地多的地方”,湖广、山西及江浙一带的农民被大批迁徙到河北、安徽、河南、陕西、四川等荒芜之地。江南苏、松、杭、嘉、湖一带的富民被强迫迁徙贫脊之地。这些富户从此以后虽不敢再公开回到原籍,却以逃荒为名,成群结队到处流浪,其中相当一部分也辗转来到川陕鄂边区。当时,陕西之商、洛、金、询,湖广之郧、均、上津等地涌集着大量流民。他们一面同统治者进行武装斗争,一面从事垦植、挖煤、采矿、烧炭、造纸、制茶等,农业和手工业生产,生产不断得到发展,人口也逐渐增加。

为了实现开垦荒芜地区的目的,正统年间(1436一一1449),明政府开始下令处置流民。明政府在秦巴山区实行“禁山”,对流民“禁不许人”,由于朝廷的反复搜剿,迫使流民不断起义。成化六年(1470),项忠围剿和镇压了李胡子为首的流民队伍,引起朝野的震惊,廷议提出应当增置府县,就地安置流民,让他们落籍为“编民”,以充实户口,解除忧患。迫于流民问题日趋严重,明统治者不得不采取某些让步政策,对流民实行安抚。

成化十二年(1476),明宪宗解除“山禁”,并委派都御史原杰出京安抚流民。出抚,遍历山溪,大会湖广、河南、陕西抚按官安置流民,清理户籍,调整行政区划,得户十一万三千,口四十三万八千有奇。为此,于三省边界地区新置白河、山阳、竹溪、郧西、南召、桐柏、伊阳七县,并新置郧阳府及成化十三年(1477),原杰湖广行都司,兴兵设戌,悉心抚治。使大批流民得以安居乐业。明政府的“弛禁”和安抚政策,起到了稳定社会,发展生产,振兴经济的作用。“后山险阻、森臀蒙味之中,一变而为杂耕乐土”。此后,流民源源不断进人陕南,从成化十二年到正德末,各地流民进人秦巴山区落户人籍形成高潮,使各府、州、县的人口不断得到充实。明代移民奠定了秦巴山区人口的基础地位,它是历经战乱灾荒后陕南人口的主体,也是后来秦巴山区所谓的“老民”。

明末清初,一场历史上罕见的天灾人祸使秦巴山区社会经济几乎陷于绝境。明末农民起义这场大规模的剧烈的阶段斗争,又深刻地触动了封建的生产关系,促进了土地占有情况和生产关系某些方面的变化。清王朝建立之初,即大力推行“移垦”政策招徕各地流民,进山垦荒就食。从顺治颁布《垦荒令》开始,到康熙采取强制措施推行“移垦”政策,经过雍政、乾隆、嘉庆几个朝代的努力,历经100余年,终使这一场涉及全国十几个省的大规模移民得以实现。

咸丰、同治年间,以太平天国为主线的国内革命战争沉重地打击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一场遍及东南和中西部地区各省的革命与反革命的军事较量,再一次引起社会的大动荡,进而引起清代第二次大移民。这次以苏、皖、鄂地区为主体的大移民,给秦巴山区带来又一次巨大的冲击。这一战略性的移民,在秦巴山区开发史上留下了重要的篇章。

笔者曾对有代表性的100个移民家族源流分别进行了探讨。其中:闽粤地区15;湖北地区30;湘川黔地区33;江南地区22个,使人大体上了解和认识湖广移民的基本情况。现仅对闽粤地区向秦巴山区移民的客家人略举10:

1. 龙若罗氏。今安康市五里区博家河罗氏,其始祖罗泽成,原籍福建龙岩人,明天启二年(1622)携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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