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者:谢重光
主题和关键词:
出版者:上海古籍出版社
来源:客家文化与妇女生活
摘要:客家文化与妇女生活第141-145页
第四章
宋明理学和蛮夷文化传统交互影响下客家妇女生活的变迁
宋明理学在客家地区传播的过程,也就是客家妇女生活逐渐从原始朴野向礼教化、宗法化转变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与整个客家社会的礼教化、宗法化过程相一致的。但是客家人的基本住区既然本是百越之地,又有相当比例的“蛮夷”经由融合和同化加人到客家人的队伍中,所以“蛮夷”文化传统还长期地起作用,宋明理学与“蛮夷”文化传统交互作用,深刻地影响着客家妇女的生活,使客家妇女生活呈现多向度、多层次、色彩斑斓、纠结复杂的面貌。
一、程朱理学的妇女观
在客家民系形成的南宋时期,恰恰是宋明理学在思想界取得统治地位的时期。宋明理学对于伦理道德的改造和强调,特别是它的理欲观,对于客家人的社会心理,对于客家妇女的生活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关于程朱理学的本质和历史作用,学界存在迥然不同的看法。一种意见认为,理学家们花了很大的力气为封建三纲五常作论证。“三纲五常”、“三从四德”之说不自宋代始,“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是“三纲”;“在家从父,已嫁从夫,夫死从
子”,这是“三从”;社会对于妇女还有“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的严格要求,这是“四德”。理学家们把“三纲五常”、“三从四德”这一套强调到“天理”的高度,使妇女更加失去独立的人格和地位,被打到社会的最下层,彻底成为父、夫、子的附庸。另一种意见则认为,程朱理学其实是中国社会从中古贵族社会走向近世社会的一种意识形态,其“天理”、“人欲”之辨,并不是要反对人们正常的生理需要和生活需要,而是要人们注重尽忠于永恒的理念或常德,而不是奴役于无常的个人,是要把道德本身当作目的而不是手段。其本质有与西洋柏拉图思想、康德的道德思想、耶稣的伦理思想相通之处①。
我们认为,二程朱熹本身的见解是一回事,后世统治者对于程朱理学的曲解和利用又是一回事。程、朱本身可能还同情一般人的正常需求,对普通百姓尚存一定的人文关怀,在他们的论述中,还能把“欲”与“人欲”区别开来,前者是人们正常的物质需求,后者则是贪婪奢靡的情感和物质追求。但他们关于妇女要绝对守贞,“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言论,毕竟为后来的统治者和封建卫道士们提供了可供利用的武器,经过封建卫道士的曲解,妇女“三从四德”,就是“天理”,若敢在礼教之外越雷池一步,就是“人欲”。于是,明清以来,随着封建专制统治的走向极端,妇女的处境和地位就更加一步步地下降和恶化了。但另一方面,宋明理学家特别是朱熹对女子教育的独特见解,又对客家妇女的文化教育,以及客家民系的崇文重教精神起了促进作用。
这里,我们不妨先回顾一下宋代以降妇女地位下降的过程。
宋代社会对于妇女的压抑,主要反映在对于妇女贞节要求的逐步严格。所以我们可用贞节观的宽严作妇女地位变化的一个标志。
一般说来,宋代以前,对于妇女的压迫和束缚还不致太严厉,所以那时男女之防不像后世那么僵化,妇女的风雅韵事也甚多。如晋代的谢道锰,聪识有才辩,得知小叔子王献之与人辩论将要输了,乃用青绩步障作为屏障,亲自出来与客人辩论,捍卫了小叔子的论点,为小叔子解了围。后来丈夫及诸子遇孙恩之乱被害,她独自寡居会稽,治家严肃。“太守刘柳闻其名,请与谈议。道楹素知柳名,亦不自阻,乃替髻素褥坐于帐中,柳束修整带造于别榻。道楹风韵高迈,叙致清雅,先及家事,慷慨流连,徐酬问旨,词理无滞。柳退而叹曰:‘实顷所未见,瞻察言气,使人心形俱服。”’①又如公卿王浑的妻子钟淡,一次与王浑在厅堂共坐,王浑的侄儿从庭前经过,王浑很高兴地对妻子说:“生子如此,足慰人心。”意思是侄儿一表人才,感到欣慰和自豪,没想到钟氏却说:“若使新妇得配参军,生子故不窗如此。”②参军指王浑的弟弟,即那位侄儿的父亲。钟氏的意思是,如果我和你弟弟结婚,生出来的儿子还要更出众。一个妇道人家,敢于这样开玩笑,这在封建卫道士看来,那真是无耻之尤了!还有更出格的,潘岳美貌多才,甚得妇女们的青睐,“少时常挟弹出洛阳道,妇人遇之者,皆连手萦绕,投之以果,遂满车而归”③。一群妇女在公众场合公开向美貌少年表示爱意,那是何等的潇洒脱俗啊!还有刘宋前废帝时的山阴公主,曾公然对前废帝说:“妾与陛下,虽男女有殊,俱托体先帝。陛下六宫万数,而妾唯验马一人。事不均平,一何至此?”前废帝没办法,只得给她置面首(即男宠)三十人。她还不满足,
大臣褚渊貌美,又要求前废帝让褚渊伺候她十日①。山阴公主的行为,虽可责之为“淫态过度”,但也是时代风气使然。若是像宋代以后那样对于妇女的道德要求那么严苛,即使贵为公主,即使再“淫态过度”,也不敢公然有这样的言行。
隋唐时代,受北方胡族风气的影响,妇女生活也是多姿多彩的。那时上层社会的男女在一起宴集,是很平常的事。佛教的寺院,道教的宫观,都常常作为男女宴集之所。著名的女道士鱼玄机,曾与名诗人刘长卿等宴游,彼此作诗调笑。鱼玄机吟出“山气日夕佳”的诗句,暗指刘长卿有庙气的毛病;刘长卿答以“众鸟欣有托”之句,反讥鱼玄机与许多男人有染,这是大家熟知的例子。武则天男宠很多,也不能仅仅归因于她个人的品性,还是与当时“胡风”盛行有关。当时社会对于贞节的观念也很淡薄,公主嫁了两次的共有二十三人,其中高祖的女儿四人,太宗的女儿六人,中宗的女儿二人,睿宗的女儿二人,玄宗的女)L八人,肃宗的女儿一人。嫁了三次的有四人:高宗、中宗、玄宗、肃宗的女儿各一人。士大夫之女再嫁也很普遍。如韩愈的女儿先适李氏,后嫁樊宗彭。说明士大夫不禁止妇女再嫁。甚至有妇女自动要求离婚改嫁的情况,现举杨志坚妻的例子以见其概:
(临川)邑有杨志坚者,嗜学而居贫,乡人未之知也。山妻厌其擅雁不足,索书求离。志坚以诗送之日:“平时志业在琴诗,头上如今有二丝;渔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迟。荆钗任意撩新鬓,明镜从她别画眉。今日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时。”其妻持诗诣州,请公碟以求别蘸。颜公(颜真卿)案其妻日:“杨志坚素为儒学,遍览九经,篇咏之间,风骚可掀。愚妻睹其未遇,遂有离心。……阿王决二十后,任改嫁;杨志坚秀才,赠布绢各二十匹,禄米二十石,便署随军……”①
这则故事,主旨在颂扬颜真卿爱惜人才,注重教化,所以有官府决责愚妻,奖励秀才的内容。尽管如此,毕竟反映了妇女主动要求离婚,做丈夫的和官府都准离的事实。说明其时社会有离婚改嫁的习俗。
宋初,社会上关于贞节的观念,尚与唐代相去不远。如范仲淹对贞节的观念就很宽泛。他为自家义庄立的《田约》,准许给予寡妇再嫁的费用,他的儿子死了,后来有一位门生恰好死了老婆,他就把寡媳嫁给了这位门生。他的母亲,也改嫁给了朱姓,他小时跟随母亲到了朱家,更名朱说。既贵之后才恢复范姓。他对此事,并不感到有什么好隐讳的。他获得朝廷的推恩,多先给朱姓子弟,毫不以母亲再嫁为耻。可见当时社会对于再嫁的事是很宽容的。
稍后的王安石,在妇女贞节问题上的态度也相当宽泛。他的儿子王秀有精神病,与妻子日日打闹,王安石考虑到媳妇是无辜的,主张让他们离婚,又考虑到怕媳妇蒙受恶名,便替她找了位夫婿嫁出去了。这样的事,也是后来的道学先生们绝对做不到的。
到了道学的先驱周敦颐、程颖、程颐,观念为之一变。《近思录》记载了程颐与人关于贞节问题的一段问答:
或问:“婿妇于理,似不可取。如何?”伊川先生日:“然!凡取,以配身也。若取失节者以配身,是己失节也。”又问:“人或居嫣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日:“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