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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者:华 钦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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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城姑田婚俗调查
华 钦 进
姑田的婚俗,解放前历代都沿袭封建的礼制,即—周公六礼。虽随着时间的推移、历史前进各有变化,但百变不离其宗。从清朝中叶至民国年间的婚俗看,可见一斑。现将清末至解放前的婚俗调查作如下介绍:
一、求亲(求婚)
凡是未定聘的闺女(又称十八女),男方在有一定目标基础上,可托亲朋好友前往女方家试探。清代女子,自八岁起开始缠脚,从此坐守闺中,门不出,户不入。平日习以针织并接受父母三从四德(在家从父、嫁后从夫、夫去从子;妇德、妇言、妇工、妇容)的教育,到十三四岁,就有人前来求亲。
男方向女方求亲,一般要先托亲朋好友打听某家有闺女待嫁,然后考虑是否门户相当。自己觉得门户相当,有一定成功的把握,就请友人当“月老,’(月老又称冰公或媒人)出面试探、传话。女方如果应许,同意谈亲时,也要推荐一位亲人或朋友作“月老”。双方各有一个月老(一般是一男一女)为其传话。如果女方不愿对亲,男方则又可在一定目标基础上找第二家。女方也一样,但不能“一脚踏两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