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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墓灯”
姑田镇所在地的上、中、下三堡以及城兜、华垅、溪口等平原地带的村民,每年元宵节的夜晚各家各户都有到自己的祖坟上去点“墓灯”。
相传,这种习俗起源于乾隆年间。因从那时起每年元宵节姑田都有大型民间文娱活动—游大龙。出“龙”的村庄,这天上午村民都要到大小祠堂向自己的祖宗烧香点烛供奉,“请”祖宗的神灵晚上出来看龙灯。夜幕将临时,各户村民还会自觉到自家祖坟上(凡是可以望见游龙的坟墓)去点“地灯”,再次“请”祖宗出来看龙灯。
点地灯很简单,主人只需带上香纸烛炮、松明、地灯(不须供品),到坟前烧香放炮,堆松明火,将地灯点亮就行。
地灯是一种简易的灯具,只需用两个直径约20公分的竹圈,撑上四条约30公分的蔑条,四周糊上红纸就行。在灯内点上一盏用小玻璃瓶临时自制的煤油灯或一支蜡烛。
元宵节的的夜晚,姑田有三条大龙出游,煞是热闹,加上点地灯的习俗,把四周平日寒风习习、鬼气森森的地方,到处点起松光明火和密密麻麻的“地灯”,加上鞭炮声此起彼伏,为游龙胜会增添了不少热闹气氛。
点“地灯”这种习俗所以能沿袭至今,是因为它意味着人们敬祖孝亲的一种具体表现。外地人看了也称颂说,这是客家人的高尚品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