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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商品流通与城乡市场 创建日期:    字体显示:  

主要责任者:周雪香

主题和关键词:客家;商品流通;市场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来源:明清闽粤边客家地区的社会经济变迁

摘要:

方面,石灰烧制业更密布于闽粤边地区。以粤东北为例,明清时 期,平远县的石灰窑就有多处,主要分布在东石石岩前、石碟 下,坝头南山下,大拓径门口、两口塘,超竹坳头,石正周舍, 中行石灰灶,差干岩前等处。①清初,镇平县已有人建窑烧石灰 供农田及建筑之用。②闽西的清流至迟在嘉靖年间,即已在篙口 营夏坊烧制石灰。③此外,上杭县郭奢(车)乡、洋坑口、老虎 岩、大山头、碧岭、鸡谷垅、老虎塘、公跌坑等地,俱出产土 磺。④硫磺为军火所需,清政府严禁开采,但当地居民私挖煎 卖,⑤自乾隆五十二年(1787)起,由官府奏明开采郭车乡大岩 背山产磺矿,“以为通省各营配制火药之需”,每次开采十万斤, “解省收贮备用”,“一侯采足十万斤之数,即照例将磺矿封禁”,

  待用完后,再奏请开采。⑥

  第四节

  商品流通与城乡市场

  一、商品流通

  随着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手工业的发展以及人口压力的日

  ① ② ③ ④

  628页。

  ⑤

  平远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平远县志》。 蕉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蕉岭县志》。 嘉靖《清流县志》卷二《物产》。

  乾隆十三年五月十九日,福建巡抚潘思集奏,参见《清代的矿业》,第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二十七日,雅德奏,参见《清代的矿业》,第628一

  629

  页。

  ⑥

  参见:嘉庆十五年三月二十四日,福建巡抚张师诚奏;嘉庆二十年十月

  二十八日,闽浙总督汪志伊、福建巡抚王绍兰奏。《清代的矿业》,第631一6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