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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成分的界定 创建日期:    字体显示:  

主要责任者:吴福文

主题和关键词:客家;成分;界定

出版者:北京燕山出版社

来源:客家探论

摘要:客家探论第9-13页

 

    客家成份的界定
    何谓客家人,或者说什么样的人才是客家人?这个问题从整个客家群体来说似乎并不复杂,但落实到具体个人身上,即问起谁是客家人,或谁不是客家人时,却变得并不那么简单。这个问题在客家研究史上很少有人从理论上深入追究,但在研究客家史上的具体人物时,却无法回避,并且非常重要。
    早在三十年代初期,罗香林先生就曾构想以人种学的方法,对客家人与别的民族和民系的人士进行形体、血型和智力等各方面的测验并加以比较,以求从中得出客家人在人种学上的特异而鉴别出他们与别的民族和民系之间的区别。①这种带有自然科学研究色彩的构想,无疑是十分大胆别致并从理论上说也是很理想的,但是,要实施起来却不一定容易,并且即使达到了预期的目的,除了形体方面比较直观可辩之外,其余都无法直接判断,因此,罗先生这种美妙的愿望始终未得以实现。但是,当代日本学者坂元宇一郎的《面相与中国人—分析你的种族源流与内在秉赋》一书,在谈到中国人相貌特征的部分,关于客家人的相貌描述占了一定的比重,并且还有图示加以说明。②可是,坂元的理论用于实际生活中,恐怕没有人能够正确执行,因为客家人与其他汉人,特别是与南方其他民系之间,不仅祖源相同,而且历史上并不象某些客家研究者所谓很少交往,恰恰相反,而是交流比较密切甚至还有交融和混化,因而他们之伺在面相及其他形貌上根本不存在截然不同的区别。因此,单纯用人种学的方法来界定或判别客家人与否是不太可行的。罗香林先生后来对这种构想的放弃与坂元宇一郎在这方面论述的影响有限,就充分证明了这点。然而,除了罗香林和坂元宇一郎之外,在理论上对客家成份的界定给予阐述却很难见到了,只有近年李逢蕊先生的《客家人界定初论》在这方面独占风情。①该文主要从四个方面或者说以四个标准去界定客家人,即其观点标题所谓:“客家人是汉民族中独特稳定的民系之一”、“客家话是客家人的独特语言”、“客家人有特殊的客家文化和习俗”与“客家人具有独特的客家精神”。很显然,这篇文章主要是说明整个客家民系具有这四大方面的文化特点,如果用于界定具体某个客家人物则不一定可行。譬如,随便找一个历史上的普通人物,即使他的血缘历史可以从族谱中查出,但却不一定知道他是否有“客家精神”和有无履行“客家文化与习俗”,至于是否讲“客家话”,则连近代伟人孙中山先生是否讲这种方言都还在学术界一直争论不休。
    因此,正是由于这个问题在客家研究史上极少给予理论上的重视,而偶有涉及的论述又没达到预期的目的或效果,因而不少客家研究者在著述中涉及到有关客家人物时,往往都是根据自己立论的需要,而随意默定一个识辩客家成份的标准。纵观有关论述,这种关于客家人判定的现象,主要有如下几种:
    1.凡南迁的中原汉人都目为客家人。这种现象主要出现在近年一些初涉客家问题的研究者成果中。在这些人的论述中,有认为由中原迁福建泉州再迁赣北德安的唐宋“江州义门”是客家人,②还有认为由河南堰师迁江西进贤又迁安徽肥西的清末保台统帅刘铭传是客家人,①等等。这种认返玛居还潇澎魂敲轰孜石少客家研究文章都笼统称客家是中原南迁的汉人,既然如此,那么这些从中原南迁的汉人怎么不是客家人呢?
    2.凡客家族谱记载的人物都视为客家人。这种现象可以说最为普遍,连不少“老资格”和令人尊敬的客家研究者都持这种观点,于是,在不少著述甚至名人录中,郭子仪、张九龄、李世民、薛仁贵等等,都被当作是客家人。②持这种观点的人也有他的依据,因为这些人都记载在客家人的族谱上,难道还不是客家人吗?
    3.凡历史上伟大人物都看作是客家人。这种现象虽然仅囿于对客家学不甚了解的少数研究者的论述中,但其认识却十分荒唐可笑,并且影响极为负面。在他们的著述中,岳飞、王阳明、林则徐、毛泽东等等都成了客家人。持此识者也不是毫无来由的,因为以往甚至有些颇具权威的客家问题研究者,曾经大肆褒扬客家是最爱国、最正气、最优秀、最进步……甚至是中华民族的精华和“乳酪”的民系,既然如此,这些伟大优秀人物不属于客家人还属于谁呢?
    毫无疑问,这些虽然没有成为理论但实际上却指导了判定和认识客家人的作法,都是极其错误和荒谬的。所以如此,就是把一些关于客家人的现象当成了本质,把个别看作为普遍,而归根到底就是没有真正认识到:客家民系的产生和客家人的存在,是有其特定的历史时限和生存区域的条件的。如果照这些作法推而广之,则凡是中国南方甚至全中华民族的人民都可看到是客家人了。由此可见,这些“泛客家论”实际上等于否定了客家民系的实际存在,是非常不严肃和不可取的。
    其实,对于客家人的判别和界定,无论如何不能脱离民族学的原理,以及客家民系本身特有的历史和文化,并且也只有如此才能把这一问题搞清楚。事实上,当我们结合民族学有关理论,对客家民系的历史进行考察而知道客家民系的形成时限与分布区域之后,客家人的界定即呼之即出。因为某一民系一旦形成,则说明该民系不仅有一定规模的社会势力,而且还有相对稳定而独特的文化体系,遵循这种文化而生存的个人,就是组成该民系的分子。客家民系也是如此,它形成于唐末至北宋的闽粤赣边区,虽然其后有不少北方与别系人氏陆续迁人,但是,由于这些后来人民因游离于其所属民系主体之外并势单力薄而无法与形成民系特征了的整个客家群体相抗衡,加上又受到当地自然环境及其物质文化的影响,所以,他们除了“人乡随俗”,接受客家民系的生产与生活方式而被“同化”之外,可以说在当地别无其他生存之途,因而都免不了被“客化”成为客家人。这正如罗香林所说,客家民系形成之后,虽然“客家里面的分子,亦极多在南宋或元明清以至近代始自外地或别系掺人其内的,然此实无碍其系统的特性的传演……盖民系的形成,纯基于自然和人为二环境大部分的变化,成为一种特殊民系以后,则此民系的活力及其社会遗业,又可发生一种相当的势力以维系其民系形式上的存在,与夫固有特性的传演。’,①当然,这里还必须注意的是,文化的接受和影响并非一朝一夕之功,我们现在居住在外系地区的人们,尚且大多数要在第二、三代开始才会比较完全“酱染”成当地人,在古代农业社会,这种转变过程则可能更为缓慢,但是,三代以后完全由表及里都同化为当地人则不成问题。正是由于这种文化影响的道理,所以,以往移居海外的客家华侨华人,由于当地客家势力不够集中和强悍,往往都会把孩子一到入学年龄就送回祖地原籍接受客家文化的熏陶,以保证自身种属的纯洁延续。
    因此,基于以上认识,我们可初步而大致认为,凡是客家民系成立之始及以后落籍于客家地区生活三代以上所传的汉人都是客家人。这种鉴别方法也符合汉族社会所通行的三代以内的第一代出生地为籍贯的习惯。
    不过,这里还存在着在进行客家史、客家人或其他客家问题研究时很难回避的问题,即一种是在客家民系萌芽孕育时期就已生活在客家地区,而其后裔仍在客家地区繁衍生息并在以后成为客家人的人氏;另一种是祖先及其不少梓亲都仍在客家地区居住,但自己却由早已移居非客家地区的先辈所传并生活于非客家地区的人氏。这两类人是否也是客家人?我们的回答是不能把他们当作完全的客家人,原因是他们接受和遵循的不是完全的客家文化,或者说他们不是纯粹的客家文化所哺育的产物。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承认这一事实:前者毕竟为客家民系即将在当地形成起了推动的作用,而且至今仍受其后裔的纪念;后者则身上流淌的毕竟是客家民系的血液,而且不少人还有回到祖地参与寻根渴祖,以表明他们也与客家有藕断丝连的联系。因此,我们必须给他们一个符合其实际身份的恰当称谓,以说明他们既异于客家人又同于客家人的特殊关系。对于这一问题,我们认为前者可按罗香林的命名称之为“客家先民”,后者则不妨称之为“客家后裔”。这样,客家成份就有三个层次或类型。为进一步明确这三者的性质或界定,特列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