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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客家文化与闽西的渊源关系 创建日期:    字体显示:  

主要责任者:葛文清

主题和关键词:闽西;客家;客家文化

出版者:北京燕山出版社

来源:客家与闽西

摘要:客家与闽西第245-249页

 统一。”①黄汉民先生认为,土楼反映的是客家人独特的聚族而居的形式,其特色有五:一是单楼聚居。即一个家族居住在一座巨型土楼之内,早期的客家村子有的只有一座土楼,村名即是楼名,同居异财聚族而居;二是特大家族聚族而居。在中国其他地区的传统民居中,大型宅第里聚居上百人已是少见,而在土楼中聚居几百人则是很平常的事,如永定的“承启楼”和“永隆昌楼”至今还住300多人;三是平等的聚居模式。土楼内各户层数相同,开间相等,无明显朝向差别,更无贵贱等级之分,各家各户不论辈份一律均等;四是向心的聚居布局。在客家方、圆土楼内,各户都环绕内院面朝内院,或朝向内院中心的祖堂,表现出对祖宗的崇拜与敬畏;表现出强烈的向心性与内聚力;五是可生长的聚居状态。随着人口的增长,一环圆楼已经容纳不下,可以在环楼之外再建同心圆的环楼,形成规模更大更完整的圆楼。黄汉民先生认为,聚族而居是汉民族的共同特色。
    仅以“聚族而居”四个字来概括客家人的聚居特点是既不够确切又未能真正揭示其聚居特色。只有认识了客家人在单座土楼内,同居异财聚族而居,以及它所表现出的平等性,向心性和可生长性,才能真正了解客家人聚族而居的奇特所在,才能真正认识与其他民系相比客家更的群属心理与自我意识。②
    目前,以永定为代表的土楼正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据有关人员研究介绍,符合世界文化遗产六条标准中的四条,即(1)“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见证”;(3)“可作为一种建筑或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4)“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由于外迁的客家人其居住形式有所变化,土楼变为围楼、围龙屋、四点金、走马楼和五凤楼等,广西又笼统地称为“客家大屋”。迄至今日,有村必有围,无围不成村,仍然是不少客家村寨的常见景观。外迁的客家人在重建宗族组织的过程,闽西土楼中形成的宗族社会组织的特色也被继承下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土楼或土楼群为单元构成了基层的基本社会单位、社会组织。这个组织和宗族、村落同为一体,典型地反映了客家人生产生活的特征。土楼群的宗族组织与保申体制同为一体,后来又演变为生产大队,今天变为村民委员会。历史上的族长、房子基本上也是保长、甲长。传统的土楼村落也是兵农合一的自治村落。有很高的自治能力。今天宗族组织解体之后,土楼村落的村委会主任则由民主选举产生。二是土楼群落形成的一些独特的社会制度和生产生活方式,比如,“男耕女织”经衍化为男子工商、女子耕作持家;宗族社会不是大家族同财共居,而是变为大家族、小家庭分居;宗族裂变为“房”为单元的家族,而“房”与“房”之间是平等的;但家族公共财产仍然很多,如祠堂、族学、雄寮、族田、山场等等,其收人一般用于族中公共事务、如祭祀、械斗、娱神等等。其中族田是用于出租的,客家社会中,族田占了耕地的绝大部分,因此一般的农民基本上都是依靠租佃族田生活,自耕农极少。族田不够耕,就到外地去租佃其他民系的耕地。这种情形,从宋代一直到20世纪实行土地改革之前一直存在着,因为这个缘故,很多地方把客家即等同于佃耕者的称呼。这实在是有一定的道理。后来族田、族山收归为集体所有,而祠堂则多被改作小学或村部。
    在罗芳伯的“兰芳公司”、台湾的“六堆组织”和太平天国的基层组织中都可以找到土楼文化的这种渊源关系。太平天国运动中的“两”的基层建制单位,是两广客家人的宗族单位演化而来的,而两广客家人的宗族单位又是源于闽西客家人的宗族单位。这一点已为潜心研究客家的学者所证实。
    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分为两种部分,一是新创的均田纲领;二是乡政制度。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王振忠教授认为:①《制度》是典型的客家文化氛围的产物,而绝非向壁虚构的天国幻想;它所根据的蓝本是活生生的华南社会生活和客家聚落的族群结构。《制度》中的乡政制度规定了军制和社会基层组织。“两”作为太平天国社会基层组织和最低的军制,其上有卒、旅、师和军等建制。在二十五家中,设有国库一所,礼拜堂一座,统率二十五家的首领(司马)就住在礼拜堂内,其职责是:平时监督各家耕种收获,主持村中礼拜、婚姻死亡、饮水工程等事,审判争曲直及教育儿童,有事则率领二十五家伍卒出战。他是一身而兼民事、军政、司法、宗教和教育诸责。《制度》规定“每军每家设一人为伍卒,有警则首领统之为兵,杀敌捕贼,无事则首领督之为农,耕田奉尚”。
    王振忠认为,“两”的基层组织与客家围屋的特点完全相同。他举例说“就其分布形态而言,围屋均呈孤立式散布,一如“两”是太平天国乡政制度中最小的独立单位。以其人口而论,客家围屋内有数十间房子,可供一族数代人聚居,人口在一、二百人者至为多数,正象《制度》以二十五家为一个细胞,其整个村落的规模大致为100一250人。这正是“两”所取材的社会现实蓝本。王振忠引述《石窟一征》的资料,论证了太平天国兵农合一的基层社会组织和军制的特点也是来自于客家土楼(围龙屋)为单位的乡族组织。据《石窟一征》描述,当地“乡中农忙时皆通力合作,插漪收割皆妇功为之。惟聚族而居,故无珍域之见,有友助之美。无事则各婴,有事则合食,征召于临时,不必养之于平日,屯聚于平日,不致失之于临时。其响则瓜芋豆也,其人灿埋娣拟也,其器则簧车钱铺也。井田之制寓兵于农,三代以后不可复也,不意于吾乡田妇见之。”①这种以土楼为形态单元的宗族聚居、兵农合一村落,在闽粤两省的客家地区广泛存在。这种平居庐井相望、战时卒伍成列的做法,被太平天国领导所吸收。
    王振忠还提出,太平天国的礼拜堂实际上也是客家祖堂(宗祠)的变异。客家人尊祖敬宗,祖堂或宗祠是家中和村落的核心部分。与礼拜堂在二十五家中的地位极为相似。据英国人吟利讲述,“每一村或管辖二十五家的两司马的官署内均设有天厅,”“天厅(礼拜堂)总是全部建筑中最重要的部分,神圣尊严,从不在宗教之外充当别的用途”。而在客家周屋建筑中,化胎是屋内的活动中心,也供聚落里各户办理婚丧喜庆宴会之用;面对化胎的后堂(也称上堂)中间大厅内,则必设神完安置祖先牌位,称作“祖堂”。祖堂是整座聚落的核心部分,其住房为族中尊辈所居,这与《制度))所言“二十五家中设礼拜堂一,两司马居之”的规定完全吻合。除了祖堂之外,聚族而居的客家村落还建有宗祠。祖堂或宗祠不仅是祭祀的主要场所,而且还发挥着礼俗教化的功能。客家人无论分迁何处,总要把氏族源流写在祖堂或宗祠上,垂示后昆,永世不忘。凡值春露秋霜,族姓陈姐豆,荐时食,齐集祠堂,聆听文化程度较高的人解释族谱,商议续写族谱。有些客家人在每年守岁时,一家老少都聚集在祖先灵位前,由族中首老讲述先辈的功绩,当此之时,祖堂或宗祠礼俗兼教化的功能便格外突出。而在太平天国的礼拜堂中,我们不难发现祖堂或宗祠这种祭祀兼礼俗教化的功能的影子。二十五家设礼拜堂一,“其二十五家童子俱日至礼拜堂,两司马教读《旧遗诏圣书》、《新遗诏圣书》及《真命诏旨书》焉”。在这里,天父上主皇上帝取代了祖先功绩和遗训的族谱,被换上了《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不过,《旧(新)约圣经》仍然穿着中国族谱的外套,而改称作《旧(新)遗诏圣书》;礼拜堂之脱胎于客家聚落祖堂(宗祠)的痕迹,也始终难以抹去。此外,王教授还论证太平天国“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平均措施,选举和司法制度,都可以在客家家族制度中找到蓝本。总之,太平天国的乡政制度以客家聚落的家族形态为蓝本推而广之,作为齐家、平天下的模式,显然是一种典型的“族长封建制”。①
    第二节闽西“双言文化”的良性互动
    由于历史上的原因,客家并不是一个地域认同特别是行政区域认同的概念,不似闽南人、广府人一样称闽西人、梅州人而称客家人,流入福建其他地区的客家人,有的保留了客家方言,有的则放弃了客家方言。但大量的地方是通行“双方言”,即通行两种方言。方言文化与移民文化之间的关系,是构成客家与闽西关系的一个重要问题。这种例子,在福建其他地方,在其他省份,乃至世界各国都有不少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