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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家”称谓源自“客话” 创建日期:    字体显示:  

主要责任者:周雪香

主题和关键词:客家文化

出版者:福建人民出版社

来源:多学科视野中的客家文化

摘要:多学科视野中的客家文化第322-326页

 

    “客家”称谓源自“客话”
                         张佑周
    “客家”称谓的由来,与客家民系形成时限及其地域一样,历来是客家学研究界争论颇为热烈的问题。这三个问题其实密不可分,搞清楚“客家”称谓的由来,对于客家民系形成时限及其形成地域的认识,也很有实际意义。
    客家研究界对“客家”称谓的由来所给出答案颇多,其中有代表性的观点有如下数种。
    其一是“客户说”。认为“客家”由宋代的“客户”之称而来。
    最早提出这一观点的大概是清末梅州人温仲和,他在光绪《嘉应州志方言》中云:“《太平寰宇记》载梅州户,主1210,客367,而《元丰九域志》载梅州主5824,客6548,则是宋初至元丰,不及百年而客户顿增数倍,而较之于主,且浮出十之一二矣。……其后屡遭丧乱,主愈强,至元初大抵无虑皆客。《元史》所载,亦不分主客,疑其时客家之名已成无主之非客矣。”
    罗香林先生最先赞同这一观点,并在其《客家研究导论》中加以解释:“稽诸往谍,《元和郡县志》载程乡(即今梅县地区)户口无主客之分,惟《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皆分主客,是主客之分,皆起于宋。”①因为《元和郡县志》是唐人李吉甫所撰,可见唐代“程乡户口无主客之分”,“客户”之称起源于宋代。然而,“客户”为什么又变成“客家”?罗先生进一步推测说:“从客家住地各方志所载其地户口宋时主客之别这一史实观察,亦可知客家先民的迁徙运动在五代或宋初是一种极其显著的现象。‘客家’一名亦必起于是时。是时,客家居住地虽说尚杂有无数的主户,然而新种一入,旧种日衰,主户的言语日为客语所排驱,主户的苗裔亦渐渐为客家所同化,而失却其特殊的属性。”在这段文字中,罗先生明确提出了“先住为主,后到为客”的观点。为了给“客家”源于“客户”的说法以更充分的依据,罗先生在其《客家源流考》一书中更是煞费苦心,由永嘉之乱、五胡乱华导致的汉人南迁联系到晋朝的“给客制度”,以证明“客家”之名源远流长,名正言顺。他说:“至于客家的名称的由来,则在五胡乱华中原人民辗转南迁的时候,已有‘给客制度’。《南齐书州郡志》云:‘南充州,镇广陵,时百姓遭难,流移此境,流民多庇大姓以为客。元帝大兴四年,诏以流民失籍,使条名上有司,为给客制度’。可知客家的‘客’字,是沿袭晋元帝诏书所定。其后到了唐宋,政府簿籍,乃有‘客户’的专称。而客家一词,则为民间通称。‘客’之称谓,虽说由来已早,然其民系的系统构成,则当如上述以在五代以后。”①
    温、罗二氏的观点在学界影响很大,然而却是经不起推敲的有很明显的漏洞的错误观点,‘提出异议者颇多。
    深圳大学教授张卫东先生认为:“罗温两位都把主客之分与土客之别混为一谈,这就犯了一个知识性的错误。”他进一步分析说,从我国历史考察,“客户”一词,古已有之。《晋书王殉传》云:“魏氏给公卿已下租牛客户,数有各差。”唐代也有主客之别,《全唐文》载柳芳《食货论》云:“人逃役者浮寄于间里,县收其名,谓之客户。”而宋代的户口统计,明白标示主户、客户。可见,历史上的所谓“主户”、“客户”,其区分标准是看其是否占有土地。魏晋以来,由于战乱和地主压迫而流离失所的农民,又称“流民”、“流人”,他们失去土地和家园,也失去了其他生产生活手段,不得不依附于地主官僚和豪族,即所谓“流民多庇大姓以为客”,成了佃农,被称为客户、浮客、荫户、隐户、苞荫户等等。而客家先民的主体大都是“南渡的衣冠”,即中原的士族,他们迁到南方后,许多人置家产、买田地,仍然是占有土地、继续剥削佃户—客户的主户,他们成为客家却并非客户。敬句话说、诀多中原议飞主户又左振、与客补又说民、夙叭蓖迁后,由于他们在政治上、经济上仍其旧,阶级关系没有发生根本变化,主户仍是主户,客户仍是客户。①张先生的观点是很有道理的。如东晋的王、谢等豪族,无论迁到哪里,都仍然是主户,如果其成为客家人,与“客户”又有什么关系呢?
    王东先生也对罗香林先生的观点提出了质疑。他认为:“东晋时期的‘给客制度’及唐宋时期的‘客户’,与作为一个民系的客家,这之间有没有内在的逻辑联系?细考起来,罗先生的结论是经不起推敲的。要知道,晋代的‘给客制度’中的‘客’是指为逃避战乱、灾荒和赋役而流离失所的那些人的总称,也就是历史上的所谓‘流民’、‘流人’、‘佃客,或‘荫客’等,尽管客家先民在南迁过程中及南迁之后,在总体的身份上,与上述的‘客’有着类似之处,但前者所包含的社会阶层及个人社会身份之内容,是作为一个民系的客家所无法涵盖的。从这一角度来讲,晋代‘给客制度’中的‘客’,与后来作来一个独特民系的客家,是没有内在的历史承传关系的。至于唐宋时期的‘客户’,是与‘主户’相因相应的一种对称,前者是指没有土地,也不承担国家赋役的那些人。因此,唐宋政府簿籍中的‘客户’,与客家也没有内在的逻辑联系。最能说明这一问题的就是宋人王存所编的《元丰九域志》。该书在记载北宋元丰年间的各地户口赋税时,其‘客户’就不只限于闽粤赣三角地区,而是遍及当时全国各地。如果把‘客户’与‘客家’联系起来,那么大本营区域之外的该又作何解释?”①
    王东先生与张卫东先生同样从分析历史上的所谓“客”、“客户”与“客家”的关系着手,否定了温仲和、罗香林等人的错误观点。闽西学者吴福文先生也对罗香林先生的观点提出异议,认为其“望字生义”,“犯了扩大外延的错误,起码是‘泛客家论’的论调”。他指出,“佩”即使‘客户说’所本的晋朝‘给客制度’,也不一定是专指客家先民,当时凡从中原迁徙江南的人氏不少都‘给’过‘客’;而北宋的‘主户’与‘客户’也非客家地区才有,而是各地都有,《宋会要辑稿食货逃移篇》中即所谓:(夔州路)‘施、黔等州……富豪之家争地客,诱说客户……’,这说明当时四川、湖南和湖北等地也有‘主户’和‘客户’。实际上,当时所谓的‘客户’是指没有或失去田产而依附‘主户’的破产农民即佃户,他们之间的关系是‘客户依主户而生,当供其役使,从其约束者也’。”②
    厦门大学教授蒋炳钊先生也认为,“‘客’是同‘主’相对而言,历代封建政府为了剥削人民、增加收人,编图隶籍,把人迁的外来人编为‘客户’。如从这个意义上说,‘客家’之称与‘客户’有一定关系,但不能等同。‘客户’早在晋代已出现,而客家的形成则在此之后,因而‘客家’之称是相对‘主’即土著民族而言,或曰:‘土客’之别,会更准确些。”①
    温罗二氏的观点,确实有“望文生义”或“望字生义”之嫌,因此,其“客家”源于“客户”之说,遭到越来越多的人的非议,其错误疏漏之处是显而易见的。
    其二是“土客对立说”。
    与前说有一定联系,但又有很大区别。它将前说中的“主”改为“土”,更加明确地指出“主”为当地土著,而“客”则为外来人。
    最先提出这种意见的是著名语言学家王力先生。他在《汉语音韵学》中说:“客家是‘客’或‘外人’的意思,因此客家就是外来的人。”后来这一观点被人进一步引申为“客而家焉”,做客异乡并落籍者,即为客家。前述蒋炳钊先生也认为“‘土客’之别,会更准确些”。
    日本学者小川环治也持这种观点。他在《台湾诸岛志》中写道:“客家,支那移民称客家HakkaS(一做客仔或哈喀)的种族……其种族多居于广东地方,当地居民将其作为外来的种族而加以排斥,此乃为客家名称的起因。”
    英籍华裔作家韩素音明确指出客家不是一个“种族”,但也认为是流寓异乡的人。她说:“客家这个名称不表示它是一个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