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文献研究

杭川礼俗谈 创建日期:    字体显示:  

主要责任者:福建上杭客家联谊会

主题和关键词:

出版者:

来源:上杭客家第一期

摘要:上杭客家第一期第131-135页


    杭川礼俗谈
    吴梅林遗作
    上杭旧属汀州府,其礼俗,历代省府县志书都有记载。《汀州府志》云:“上杭衣冠文物,颇类大邦。礼乐诗书,实多济美。”这说明上杭客籍来自中原,礼俗源于中州。本文就上杭的婚姻、生子女、继嗣、祝寿、丧葬等礼俗作如下简述。
    一、婚姻
    杭川婚礼与古代相似。古代婚礼有六,即: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杭俗婚姻,由男家请媒人至女家求婚,女家如同意,则以红纸开具年庚八字或出生年月日时,交媒灼转交男家,谓之“打婚纸”即古礼中的“纳采”、“问名”之意。男家收到婚纸后,卜于家庙,或卜于神,或请算命者论八字,男女是否相生、吉祥。如卜之吉,则往告女家,议定聘金,备礼往女家小定。即“纳吉”之意。继而男家备聘金、喜饼、童鸡等送至女家,名大定,俗名送定。先后择吉日,男至女家、女至男家,两家设筵,宴请新婿、新妇,并请年长亲友作陪,名为“登门”,即“纳征”之意。旋择吉日迎娶,预先送日子、连同梳髻、缝衣、合帐、安床等等一并书人“预报佳期”红帖,即“请期”也。在迎娶之前一日,男家送猪首及猪肉、鸡、鲜鱼等生菜至女家,女家将仓具送至男家。女家于是日延请亲戚中女眷宴饮,亲友以娜环等首饰脂女。迎娶日,女穿红衣红裙(亦有戴凤冠、着霞被),以五色丝线蒙面,拜别祖宗、父母、尊长,一阵心酸,泪随声下,登舆而去。女家使幼男随轿至男家,谓随轿。或用杉树枝曳而行者谓拖青。老妇人随幢往谓伴嫁娘。媒灼先行谓踏煞。新娘已人门,于厅中出轿,由女眷-尊长引之,行庙见礼,拜公婆及尊长,夫妇交拜,由女眷尊长引人洞佩房,新郎新娘饮交杯酒,即合晋。
    迎娶日,新郎理发、替花、挂红,在厅中迎接宾客。城俗,中午宴_请女客,晚间宴请男客,次日,新郎新娘同赴女家,日归宁。成婚后之三朝,或五朝、九朝,女之母婶嫂等亲眷往婿家,谓做朝。
    昔日杭川婚姻,除上述外,仍有其他种种形式,现分述如后:
    童养媳:民间因所生婴儿夭亡或自己所生之女送与他人,则抱养别人所生女婴哺乳,叫童养媳,等自己所生男孩长大后配为夫佩妇。而“等郎妹”则是自己未生男孩先抱一女孩抚养,等待另生男佩孩,待男女长大后结为夫妻。孪生子女自为婚姻,俗有不愿孪生子!女分离,将女婴置竹篮内,改姓蓝,或坐箩内改姓罗,认为已不同姓浦便可成婚。
    转亲:妇女之丈夫死后转为夫兄或夫弟之妻者,名为转亲。
    人赘:女家无男,招婿人家,名为赘婿。
    人家:妇女之夫死后,不愿改嫁,招一男子成婚,为夫家之嗣
    再蘸:夫死,妇女改嫁别家为再蘸。酿:古代结婚时用酒祭神的礼
    以上所述,纯系旧社会之婚姻礼俗,所谓“父母之命、媒约言”,求神问卜,强为凑合,剥夺青年男女之自由,造买卖婚姻之果。新中国建立之初,颁布《婚姻法》,取缔旧式婚姻恶俗,实行婚姻自由,新事新办,社会风气为之一新。
    二、生子女
    上杭客俗,凡嫁女怀孕,分娩前,娘家以活鱼等营养食物及婴孩衣着,送至婿家,名催生礼。
    孕妇分娩后,不论是男是女,其夫必至娘家报知。外氏及其他亲友均登门道贺。及三朝、五朝或九朝,用酒嫩阉鸡姜酒、红蛋、糯米粉汤丸等馈送外氏及其他亲戚,名报姜酒。外氏及亲戚报以鸡、蛋、酒及小孩衣饰。外舅姑家送礼特多,如褪棍、被裙、衫帽、项圈、手镯等。小孩生后三朝或九朝,沐浴取名,一个月,设筵请外氏及亲戚,名做满月(弥月)。席间,主人抱儿(女)登堂,首席客人以肉味及葱涂儿口,叫开荤。
    儿女生百日,设筵宴请亲友,母之外氏以手镯、怡糖馈之,亲友赠送礼物,所谓“百晬”。
    周岁,又称对岁、过周,即古之“周醉”也。外’氏、亲戚馈以布物、鞋袜,以红蛋塞鞋内。设筵宴请外氏及亲戚女眷。是日,男孩则以笔墨算盘,女孩则以针线刀尺等玩物置于前,观其取玩何物,以预测长成后之所作为。古谓试儿、试醉。
    三、继嗣
    无子之人,从亲族或姐妹中物色男孩以为子,立继嗣帖,设宴邀请亲属戚友到场认可及作证。亦有立分承字者,所谓分承,即分承生父、继父两家。此外,有向另姓买取男孩为子者,亦须立字,邀请宗族亲友认可及作证。
    四、祝寿
    年六十,为花甲初周,亲友馈送礼物,子孙前一晚,设家宴,俗称暖寿。诞辰,亲友至家为点烛,拜寿,设宴款待,称筋上寿。七十、八十、九十、百龄皆祝寿如式,民间亦有五十而祝寿者。
    五、丧葬
    ①死者为男,于弥留时移至厅中,谓“疾终正寝”;女则在内室,谓“疾终内寝”。气绝焚纸。蒸饭,供遗体前,名“驳气饭”,意谓死者气已绝,再为之续。
    ②子孙赤足,腰系麻绳,奔告外氏,名“报外家”。
    ③沐浴,用瓦盆盛清水,为死者洁体。浴毕,易以净衣、新袅,例以上衣七件,下裳三件。手执如意(用玉、金属、骨、竹等制成之玩赏器物)及巾、扇。藉尸,用白布两幅,缝其端,作人字形,名斗尸被。枕用白布,形为菱角,名枕。
    ①设灵堂,迁尸于堂,上覆以红绸或花布为面,白布为里的锦被。灵堂上摆设死者灵牌或遗像,前设祭桌,陈列祭品,外悬慢模,写上哀輓横幛及联句。
    ⑤灵堂摆设就绪后,由子孙焚香号哭,吹鼓手奏乐,名“起鼓”。
    ⑥人死后,叫茶信遍告亲友,请其来家,名为“旺屋”。
    ⑦起鼓后,择时抬遗体人棺,名“人硷”,人棺后不钉盖,名“小硷,’i钉盖,名“大硷”。一般有子孙在外,待其奔丧回家见最后一面,皆先小硷。
    ⑧旺夜,人硷后,即晚鼓吹喧闻,至深夜始止,大抵丧家衰飒,藉吹鼓以旺之意。子孙亲属皆披麻着丧服奠于堂,名“堂奠”。
    ⑨堂奠之翌晨送枢还山,名“出殡”。外氏、戚友先行,其后为族人。如死者为女人,其夫执杖行于枢前,枢后为其子孙。
    ⑩别棺,送殡至一定地点,将枢停放路旁,子孙绕棺三匝,送殡亲友作揖别去。
    11、落葬,一般都于送殡后,到预造坟墓落葬,先祭奠告枢,掩土后又祭墓。但亦有坟墓尚未造就,暂停于郭外浮盾者。杭人重坟墓,建筑之法,上者全石筑成,次用三合土,又次用砖。拜台华表务求美观。
    俗以有改葬之风,咸谓十二年后棺朽肉化,以婴易棺,捡取骸骨而置其中,骸谓金骸,婴谓金盎。
    12、谢客,一般于出殡后,即晚办席,名消三牲,酬谢助理丧事之亲友。
    丘复撰《上杭县志礼俗志》云:“大抵邑俗,丧事涂饰而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