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责任者:
主题和关键词:
出版者:德 泉
来源:
摘要:
刘光第返武平湘湖祭祖探亲前后
德 泉
刘光第(1859一1898),四川省富顺县人,字裴村。清光绪九年(1883年)癸未科进士,授刑部主事。他曾教授乡里,提倡实学。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三、四月间,参加康有为组织的保国会。同年由湖南巡抚陈宝篇推荐,七月二十日光绪皇帝下令赏给四品卿衔,任京机章京,参预新政。刘光第为官清廉,不媚权贵。当时,湖南守旧派曾廉上疏请杀康有为、梁启超,深文罗织,谓为叛逆。他和谭嗣同逐条详加驳斥,为保康、梁无罪。慈禧太后发动戊戌政变时,刘光第与潭嗣同等被捕遇害。临刑,指斥清政府未讯而诛,叹息:“吾属死,正气尽!"史称“戊戌六君子”之一。
刘光第祖籍在武平湘湖。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四月二十三日,他得武平族中人信,邀返祖乡祭祖探亲。据当年有关刘光第的记述,他计划告假离京南行,正是眼看“国事日非,不免愤饱自伤”,处于“离京不忍,在朝有愧”的思想矛盾境地。
光绪二十年六月至二十一年二月( 1894年7月~1895年3月),发生了历时八个月的中日甲午战争。清廷腐败无能,派李鸿章为头等全权大臣到日本求和。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清廷完全按日本提出的条件签订了《马关条约》。当时,光绪皇帝在形式上已经执政,但国事大权实际仍掌握在慈禧太后手中。光绪二十年十至十一月间,正当日军步步入侵东北,占领旅顺、大连的时候,慈禧却在为自己庆祝六十寿辰而大肆挥霍,国家政事一概搁置不办。懦弱的光绪帝丝毫不敢违抗太后的意志。朝廷中不少较小的官员,对此时事政局咸表优虑。
刘光第时为刑部主事,目睹“大局孤危,乱机已伏”,“篙目时棘,种种难言”,“权奸阉宦,深结太后,以致大势不可为”,十分愤慨。光绪二十年夏,他决心冒不测之祸,写了《条陈》。内容共有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