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绚丽多姿的民间艺术
袁洪亮
上杭民间表演艺术十分丰富,大体可以分为六大类别:一、山歌小调;二、地方戏曲;三、歌舞灯戏;四、鼓乐十班;五、做师做道鉴六、曲艺说唱。 每一类别都包含许多不同的品种。本文仅就歌舞灯戏类作简要的介绍。
一、船灯
群众习惯叫做“打船灯、搬船灯”。根据丘复编纂的民国《上枕县韵记载,在清代的嘉庆年间,上杭城乡已经盛行打船灯。当时县衙曾明令禁止,认为“灯船之戏有伤风俗”。但是,由于群众十分喜好,所以,虽屡禁而未能止,一直流传到了今天。船灯的制作,是用若干木板和竹条扎成旱船的框架,船板用绣布围裹,船蓬用瞥纸、穗丝、小灯笼等加以装饰,舱前横眉上写招牌(艺术社团的客称),如“醉风月”、“乐乐乐”等。两边还写上灯联:
撑桨玩船春不老
挽灯唱曲夜来香
船灯外观五光十色,华丽俊美。其表演由一人扮硝公(丑脚),穿对襟衫、戴八字须,结腰带站于舱前;一人扮峭婆(旦脚),穿大面襟衫,扎头巾,束腰站于舱后。音乐起,各用红带将旱船挑起,桨板做摇船的动作。[八板头〕引子奏完后,唱船灯的专用曲调(该曲由慢板和快板两段组成。慢板的唱词有四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