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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乐与哭嫁

一一客家民俗

 

何占东

 

“苦中乐,孝子门前听鼓乐”

“乐中悲,新人轿里哭哀哀”

这两句顺口溜,反映了客家两种民俗。这两种民俗始于何时,笔者限于手头无此资料,无法考证,待请教于方家。不过这些民俗,确实在客家地区普遍存在。

乐队,又称鼓手队、国乐队、民乐队,由民间具有弹、打、吹、唱等技艺的人员组成,人数在810人左右,在客家聚居的地区,过去民间碰上婚寿喜事,生活稍好的人家,总得请乐队前来,吹吹打打,加浓喜悦的气氛。甚至在新春年头,也有乐队,深入体面人家,摆开阵势,开展弹唱,而东家亦须送上红包,表示“谢劳”,有的人家,还得备上酒席,宴请乐队成员,这叫“打新年鼓”。这些指生活中、上等人家,甚至仕绅之家,才承受得了。至于“衣不蔽体,吃不裹腹”的人家,则不敢望其项背。可是碰上“白”事, (即人家里死了父母),过去则在“男死怕亲房、女死怕外家”的“框架”下,被迫由亲房(或外家)主持下,硬是要雇上“鼓手”,吹吹打打,闹至通宵达旦,以示隆重。时至今日,仍脱不了这个“套套”。人家死了父母,够悲痛的了,照样少不了“鼓手”,否则会被“舆论”谴责为 “不孝”,因之在孝场下,大奏其乐,故有“苦中乐,孝子门前听鼓乐”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