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高潮舞龙灯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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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丝”文化是福建人解不开的情结,各类舞蹈文化遗产都是福建人与世界交流融合的见证。福建民间舞蹈承袭了闽越文化和华夏中原文化的优秀传统。由于福建独特的地域环境,当地的民间舞蹈历经流变,逐渐涌现出丰富的形式。中西音乐文化交流除了可以共享多方资源,与世界各地的文明对话,还能将现代中国故事传播得更远。福州高潮舞龙灯即是福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部分,它起源于民间,在交流传播中发扬光大。

  舞龙灯亦称“龙灯舞”。流传于福州仓山盖山镇高湖村。据该村老艺人郑依姆(1919年生)、吴可喜(1921年生)介绍,高湖舞龙活动始于明末清初,距今已有三百多年历史。传说当年高湖桥南村有位村民在福州将军衙当差,因见衙内逢年过节以舞龙自娱,颇感兴趣,逐学得舞龙之技,回乡传授村人,从此高湖便有了“舞龙灯”。自唐代迄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福州高湖有六个自然村,村村有俗称“把社”的舞龙队。“把社”活动最盛时期,连七、八岁的孩童也以草绳扎成龙,模仿大人舞龙嬉戏,故有“高湖龙灯小孩草索荦”的俗谚。

  高湖舞龙,有其较为规范的动作和表演程式,舞者各节的动作(主要是步伐)各有不同,第一节舞者(龙头)与第二节以“迈步”为主。第八节舞者以“横蹉步”和“小跄步”为主,其余为“蹉地步”。整个表演以龙珠为指挥,龙头随珠而舞,余者节节相随,均按锣鼓节奏默契配合。

  

  高湖舞龙灯以九节布龙为道具,一人舞龙珠,另九人每人执一龙节。第一节(龙头)与第二节以“迈步”为主,第八节舞者以“横蹉步”和“小跄步”为主,其余为“搓地步”。整个表演以龙珠为指挥,龙头随珠而舞,余者节节相随,均按锣鼓节奏默契配合。舞法程式有两大特色:一是队形变化以对称的正副“太极图”为基础,以各种结花(打结)和解花(解结)的各种复杂变化,如 “左右结花”、“龙穿洞解花”、“圆盘翻肚解花”等,使龙灯舞变化无穷。二是动作强调“臂头落”(即龙的各节左、右旁划,垂直上举至头顶)、“转手吞节”(即左右手对换把位以及手的推收滑动),在舞动中的调度必须讲究“随前节、顾后节、勿前推、忌后拉、眼光敏捷、顺顺舞来”等舞法。

  

  表演时,队员上着白色汗衫,下身则仍穿平口式裤子,腰扎一条绸质阔边腰带,脚穿白色运动鞋,伴奏则汲取了闽剧打击乐中的[急急风]和常用锣鼓点交织伴奏。较为特殊的是,高湖龙舞表演时,每人肩挎一个布制的礼袋,称“香袋”,用于存放礼品和“红包”(酬谢金)。逢年过节游舞龙灯,村民就大放鞭炮以表欢迎。当“龙灯舞”队停于门前表演后,村民就给舞者以“红包”或礼品致谢。有的村民庆贺老人寿辰,或生男育女,请“龙烛”(即邀舞龙灯表演)亦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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