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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居民业大陆后如何办理保险业务?

国家级保险公司,可为回来探亲旅游的台湾居民办理各项保险业务,特别是为台湾居民办理人身意外保险;陆、海、空行李运输保险;自用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保险;如有特殊需要,还可以投保各种特约保险。
台湾居民可以直接到各省、市、自治区、县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办理保险手续。手续十分简便,投保人只需填写保险申请书并签字盖章,缴纳保险费,保险公司据此出立正式保单,保险即行生效。如欲更改保险项目或退保,投保人只须出具申请,保险公司即照章办理。
按照规定,保险金额可按外汇人民币投保,也可按能兑换的外币投保。
人身意外保险是承保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残或死亡。保险公司将根据伤残程度按规定比例负责赔偿,但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如果加保医药费保险,则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有效期内遭受意外事故,须在大陆医院治疗时所需医疗费用,由保险公司凭医院证明和医药费收据赔偿。需要说明的是,如发后意外造成被保人伤残或死亡,投保人或受益人应在十五天内以书面通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人身意外保险金额最低为两万元外汇人民币,最高由投保人自定。
办理行李物品运输保险,投保人需要填写一份投保单,并列一份清单附在投保单之后,保险公司将根据填具的保险金额承保。保险费率根据所保物品的特性、运输方式及目的地情况而确定。一旦被保行李物品在运输中发生全部或部分丢失、损毁,投保人可到保单指明的代理人处申请检验、索赔,在目的地即可得到赔偿。
汽车、摩托车、自行车一类的保险,有两种类别。第一种是车身险,指保险公司负责赔偿车本身的意外损坏和丢失,保险金额要按车本身的实际完税价格来保(即市价),保险费按规定费率计算。第二种是第三者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驾驶汽车(自行车、摩托车)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的损失。前者的保险费由保险金额来定,后者是固定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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