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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居民获准前往台湾,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发给何种证件?

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以前,大陆居民获准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都签发给"往来港澳通行证",证件上要作有效期限的"签注"和"经香港去台湾"的加注。同时为解决证件上姓名填写大陆用简化字,台湾用繁体字的差异,证件上的备注页还要作持证人姓名繁体字的加注。大陆居民领取证件时,要注意核对是否有"签注"、和"加注"。大陆居民应当在证件和"签注"的有效期内经香港前往台湾。
  一九九二年五月一日以后,大陆居民获准前往台湾,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签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上也要作有效期限的"签注"。海峡两岸直接通航后,大陆居民持此证件可以由大陆直接前往台湾,也可以经香港、澳门地区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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