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资料 台湾概况 历史民俗 名胜古迹 台湾宗教 台湾法律
                                                                   
基督教长老教会

该教会属于基督教的一大分支,在基督教各教会中以其影响最大。
基督教长老会教会是16世纪宗教改革时期,为适应资产阶级激进派的需要由加尔文在瑞士创立的基督教新教之一。它于1865年、1873年分别从英格兰和加拿大传入台湾,是台湾现存的历史最久、规模最大、组织最严密的基督教派别,在台湾具有相当大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力,也是70年代以来台湾政坛反对派运动的重要后盾和基干力量。
长老教会传入台湾后,逐渐形成台南和淡水为基点的南北两个中心。1951年两派虽合并成立了总会,但仍存在矛盾,大权一直先后掌握在实力雄厚的南派人物黄新辉、高俊明等人手中。
长老教会现有信徒20余万,约占台湾基督徒总数的2/3,教徒绝大多数为台籍人。有1081个基层教会,牧师逾千人。还办有神学院、学校、医院、报纸等。
台湾长老教会内部实行"民主共和代议制",分"少会"、"中会"、"总会"三级管理机构,组织严密。各地教会由信徒选出"长老"和牧师组成"小会",分掌各地行政管理和传教事宜;"小会"分属16个"中会";管理最高机构是设在台南市的总会。总会设正副议长,正副书记和总干事等职,并有19个常设机构。现任议长为孙武夫,总干事杨启寿。
台湾长老教会是"普世教协"的成员,与美、英、加拿大的长老教会尤其与美国的长老教会关系密切。
该教会是台湾政治上的一支活跃力量,它不仅支持政治反对派势力的活动,且在政策主张上起着所谓"智囊"和"先期开发"的作用。现与民进党的关系非常密切,并常直接投身于政治舞台。70年代初曾率先提出一系列政治主张,例如1971年12月、1975年11月、1977年8月,就曾先后发表"对国是的声明与建议"、"我们的呼吁"和"人权宣言"等,鼓吹"台湾的将来应由台湾1700万住民决定"、"让台湾成为一个新而独立的国家"。这实际上是岛内"住民自决"和"台湾独立"主张的滥觞。1979年因直接卷入"高雄事件",其领导老干事高俊明等人被捕判刑。长老会提出的"国会全面改选"、"应有主张台湾独立之自由"、"建立台湾本土文化"、"建立台湾命运共同体"等主张,至今仍是民进党等"台独"团体重要的政治诉求。
台湾长老教会与"台独"组织的关系也非同寻常,一些"台独"组织或有"台独"倾向的团体,如:"新国家联盟"、"台湾政治受难者联谊总会"、"台湾国际关系基金会"、"台湾人公共事务会台湾总会"、"台湾人权促进会"等,都是由该教会参与组织成立,或由该教会直接派人进行控制。民进党领导层中也有不少是长老会成员,它的"主权独立运动委员会"就是在这些人主导下成立动作的。台湾基督教长老教会本身还不能说是一个"台独"组织,因有许多信徒并不主张"台独",但它的领导权操纵在一批"台独"分子手中,对台独活动无疑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上一记录 下载显示的记录 打印显示的记录 推荐给你的朋友 下一记录>>
         
  Copyright©2003-2004 www.fjlib.ne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福建省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