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坊七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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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来保护文化生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忧思录 ::


    近一段时间,从历史文化名城不断传来的消息令人忧心:襄樊宋明城墙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遵义会议会址周围的历史建筑一拆而光,福建的三坊七巷名存实亡,高速路穿过中山陵绿化区,高架桥迫使三元里抗英炮台搬家……每一次都会出现自发的“保卫战”,但每一次几乎都以保卫者的失败告终。 
   
  难道经济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不能兼顾吗? 

  历史文化名城在建设的名义下被破坏,令人何其悲哀 

  “随着近年来城乡建设的兴起和房地产开发的热潮,历史文化名城和名城传统街区的破坏日趋严重。”2000年3月10日,我国第一个关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议案上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在这份议案上,有31位人大代表签名,其中25位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议案中写道:“这些具有很高历史价值的古建筑一旦惨遭摧毁,就永远不能再生,即使按照原样重建,也丧失其历史价值和信息。由于房地产开发经济利益的驱动和地方政府某些领导人的行为缺少制约,破坏历史文化名城的势头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力量。” 
   
  国家文物局局长张文彬说,近20年来,不少城市追求大规模的建筑群,导致城市面貌千篇一律,而这种单一面貌的文化正在吞噬以历史城镇、街区、古老建筑为标志的城市特色和民族特色:有的城市为使土地升值,不惜在历史文化遗产密集的区域进行开发;有的为满足现代城市中高速、便捷的交通需要,改变历史城市的格局和风貌,甚至拆除或迁移文物古迹;有人用现代城市规划的目光衡量历史街区和文物古迹,在改造中改变文物建筑的周边环境,使之成为孤立的陈列品;许多地方在历史文化遗产丰富的区域建设时,没有先期进行必要的考古发掘,导致永久性的损失…… 
   
  匆匆于现代化进程的人们,在付出了惨重代价之后,终于明白了保护自然生态的重要,开始了还林还绿。可是,相当多的人特别是决策者对保护良好的文化生态依然没有足够的重视,正在做一边建设一边破坏的蠢事。须知,自然的绿色是人类生存的条件,而文化的绿色是民族精神延续的基因。自然环境生态破坏了可以弥补,而历史文化生态一旦破坏即无从恢复。 
   
  历史的经验教训永远不该忘记。1948年冬,北平和平解放前夕,解放军赴清华大学请著名建筑学家梁思成在一张军事地图上标明北平城内重要古建筑的位置,为的是万一和谈失败、解放军被迫攻城时,能够保护好千百年留存的文化遗产。 
    
  可悲的是,这些我们曾在战火中竭力保护的古建筑,却在经济建设中被毁掉了。拱卫北京数百年的古城墙被拆除,损失何其惨痛!文化遗产在经济建设的名义下遭到破坏,已是许多国家的“伤心史”,国外有学者甚至提出,这样的破坏比战争还厉害。 

  文化遗产是民族精神的载体,我们无权毁坏她 

  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不少人认为:这些旧时代的陈迹,是落后生产力条件下形成的,有多少能够满足新时代的要求?还有一些人不满地说:投入这么大的力量保护这些古物,有多少意义?难道要让死人压死活人吗?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郑孝燮说:“这完全是对历史的无知!是对民族文化的虚无主义态度!我们今天的文明,不是海市蜃楼,她植根于我们脚下的大地,是由一代又一代人的心血汗水浇灌发育起来的。毁掉了文化遗迹,我们就看不见今天发展的基石,就无法告诉后人我们是从哪里来的。” 

  “什么是爱国主义?这并不是一个空泛的概念,你要成为一个爱国主义者,首先就要爱你的家、爱你的城!你必须懂得文化遗产对一个国家、对一个民族所产生的巨大凝聚力!”北京大学教授季羡林评论说。 
  
  在香港回归祖国之前,一批香港青年以“大陆观光团”之名到内地参观访问,当他们来到洒满中华先烈鲜血的虎门炮台,了解到当年历史的真相时,内心受到强烈震撼,立即将“大陆观光团”易名为“祖国观光团”。 
  
  把民族精神同历史遗迹联系起来教育后人的工作,实在太重要了!前不久,记者在《阿Q正传》诞生地——北京八道湾胡同11号鲁迅故居采访时,经历了难忘的一幕。“你们知道《阿Q正传》吗?”记者向住在这里的几位中学生提问。“知道!”他们齐声答道。“你们知道《阿Q正传》跟这个四合院有什么关系吗?”孩子们想了半天,答不上来。 
  
  “我们必须反思我们的教育。”清华大学教授陈志华说,“我们的基础教育中,缺乏乡土教育这一环,我们培养了太多不了解自己历史的公民,这样的公民是不合格的!” 
  
  在那些发生严重损毁文化遗产事件的城市,我们怎能说这些城市管理者是合格的呢? 
  
  一位历史文化名城的市长在讨论文物保护工作时竟“义正辞严”地说:“搞文物保护工作的同志一定要为后人着想,你划出这么多文物保护单位,今后就拆不了了,拆不了了,后人怎么发展?我们不能为今后的发展安钉子。”在这位市长眼里,本是“为后人着想”的文物保护工作,竟成了“不为后人着想”。在这样的指导思想下,历史文化名城的命运就可想而知了。 
  
  “你把那些文物建筑铲光了,就发展了吗?!就对后人负责了吗?!历史文化遗产不属于我们这一代人,我们无权定夺它们的命运,我们只是后人委托的文化遗产保管人!”“两院”院士吴良镛说,“如此无视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只把其当‘地皮’使用,无异于拿传世字画作纸浆,将商周铜器当废铜!” 

  新城建设与旧城改造,并不是截然对立的一对矛盾 

  在被列入世界历史文化遗产名录的山西省平遥县,记者与几位年轻人攀谈起来。“平遥在古城边上建设了新城,有不少很现代的建筑,为什么古城内不这么做?”年轻人答:“古城里面盖新楼,就破坏了,就不是平遥了。”“难道平遥就不发展了?”年轻人答:“平遥这么大,要发展,完全可以到古城外面发展。” 

  年轻人朴素的话语,道出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一个基本常识:要做好名城的保护工作,就必须在城市规划上做到新旧分开、新旧两利,而不是新旧叠加、新旧矛盾。 

  平遥古城的保护者、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回忆道,“80年代初,我们向平遥的领导提出,先不谈保护的问题,就说发展吧,古城就这么大,你就是把它拆光了,又能获得多大发展空间呢?他们听取了我们的意见,今天尝到了甜头。” 

  可是,环顾国内各大历史文化名城,许多城市的规划都是以旧城为核心,向四周蔓延发展的。以北京为例,具有巨大建筑与历史价值的明清古城占地面积62平方公里,仅占规划市区1050平方公里的5.9%,古城的保护并不会阻碍城市的发展,但由于城市规划单一以古城为城市中心区,又将城市的主要功能不断向中心区集中,使得发展与保护的矛盾愈发尖锐。 
“这样的规划对发展和保护都是不利的。”清华大学博士方可说,“仅从经济学的角度看,需要大量拆除老城区的发展,是高成本的发展;而在此前提之下的保护,也失去了保护本身的意义。” 
   
  60年代,巴黎曾在古城中心区建设几幢高楼,遭到众多市民强烈反对,市政府调整建设方案,在距古城5公里之外的德方斯建设现代化的商务中心区,此举既保护了城市的历史风貌,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那么,古城区就一点儿都不能动了吗?那些危破的街区就不需要改造了吗? 

  中国文物学会会长罗哲文说:“古城区并非一点儿也不能动,关键是要立足于整治,而不是大规模拆除或改造。”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在大力发展新区的同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立足于小规模整治,是降低城市改造成本,最大限度保持城市文化个性的成功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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